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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教育司

宣传教育司(简称宣教司)

 

  主要职责:
  
  负责组织、指导和协调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。拟订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政策、规划、行政法规、纲要,并组织实施。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,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。审核重大活动的新闻稿件。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。负责管理部属报刊、图书出版工作。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。归口管理社会公众参与方面的环保业务培训,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。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和国际环境奖项推选。收集、分析环境舆情动态,及时向部领导报送相关信息。
  
  内设机构:
  
  根据上述职责,设3个内设机构。
  
  1、综合处
  
  承担司内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保密、安全、印章、档案、财务预算、固定资产管理、政务信息与公开、工作计划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;指导部属报刊、图书出版工作。
  
  2、新闻处
  
  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;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;审核并发布重大活动的新闻稿件;收集、分析环境舆情动态,及时向部领导报送相关信息。
  
  3、宣传教育处
  
  组织、协调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;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;归口管理社会公众参与方面的环保业务培训;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;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和国际环境奖项推选。

  字号:[   ] 更新日期:[ 2009-07-29] [ 打 印 ] [ 关 闭 ]
 主  办: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
 技术支持: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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